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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晚上7点54分在宣恩县莲花大桥由西向东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我方是奇瑞牌SUV,对方是无牌电动三轮车,没有灯光和和反光标识,喝酒了,目前血液检测结果没有出来,总共搭载3人,两个小孩,一个大人,现场没有路灯,天气阴,路面干燥 目前两个小孩没有大碍。身体部分擦伤,对方驾驶人昨天做了开颅手术,目前在ICU治疗, 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目前自己在垫付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6-09-25 18:04:3513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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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48人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这事关键看交警责任认定。 1、立即报交警和交强险,要求鉴定电动三轮车属性、酒驾、灯光反光缺失。认定不服,三日内复核。 2、你只有交强险,有责时医疗限额一万八,可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垫付。你垫的钱留好票据,要求对方写收条,最后按责任比例结算,超出部分自担或向对方追偿。 3、对方酒驾无牌无灯,可能减轻你方责任;若醉驾可能涉刑。伤者虽轻也要留证。别私下承诺赔偿,等血检和责任认定。
    回复于 2026-09-25 18:08:3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530人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9-25 18:52: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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