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6.24日通过租房中介在重庆市一小区租赁合租房一间,本只计划短租两个月,房东告知该小区最低起租三个月,但本人可于第二个月后委托中介转租最后一个月,于是当天签订三个月租期(6.24-9.23)的合同,支付押金1300元。8.23日本人搬离该小区,与房东清算了租赁期间水电费,并支付了第三个月房租。房东询问是否还要回去,本人当面说明不再回去直接退租,房东说合同租期三个月,两个月就退租视为违约,需赔付违约金3000元,若办理转租可不赔付押金,于是让本人通过微信发送“不退租,正常转租”给他。本人理解为合同只签了三个月,转租就是转最后一个月,现在房东以本人未提前一个月说明为由不退押金。
其他重庆市2026-09-20 22:02:1915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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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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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你已付清第三个月房租,租期到9月23日,合同自然到期,不属于提前退租,房东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扣押金,没有依据。
2、写“不退租,正常转租”只是配合房东,不能改变你已付满租金、到期退租的事实。
3、先整理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水电结清凭证,书面要求房东限期退还1300元押金。
4、协商不成,可向街道调解或住建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去法院起诉,小额诉讼很快。
5、若合同有违约金条款,金额也应合理,房东不能既收租金又扣押金。
回复于 2026-09-20 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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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回复于 2026-09-20 23: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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