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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当时我算是净身出户,两个孩子抚养权归他,协议上面写孩子的医疗和教育费用算他的,我每月拿500抚养费及两个孩子的商业保险,我们离婚三年期间我没有实质性的给过这个抚养费,因为给再多他都不会满足,我都是已买衣服鞋子及其它方式给两个孩子买东西,但他经常给孩子传输负能量,让孩子除了找我要钱平常不会主动联系我。现在他要求我每月实质性给抚养费500不然就去法院起诉我,我想知道起诉的话我是每月必须要支付这个抚养费吗

其他贵州省-遵义市2026-09-08 20:12:5518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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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5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离婚协议有效,你每月500元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拿买东西抵销,除非对方同意。起诉后法院大概率判你按月支付。 2、但你可以反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或者举证收入低、无能力全额支付,申请法院调整。 3、建议先和他书面协商,明确用转账方式支付,并约定探视权。若他继续阻碍孩子联系你,可另行起诉探视权。 别再拖,起诉后利息、执行费都可能要你承担。
    回复于 2026-09-08 20:14:18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6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离婚协议写了经济条件尚可需要支付
    回复于 2026-09-08 21:05: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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