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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2024年底起因资金困难,通过“条签宝”电子签多份借款合同(出借/签约方显示吴慧、王云等,合同额从8000元逐步叠加到约4.5万元),合同约定日息1%。实际到账本金约4.3万元。对方指定用支付宝(有时支付宝绑银行卡/银行卡一起)每天固定转给芳、杰等账户,前期800元/天持续约29天,后期500元/天持续约33天,已付约17.8万元。现经济困难已停付。诉求:确认日息1%超过LPR四倍部分无效/不适用,已付款依民法典561条先息后本抵扣后冲抵本金,超额部分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同时想确认这类电子签叠签、指定第三方收款是否涉嫌套路贷/违规。目前无力付费,想先免费咨询/后续纯风险代理或法援/

债权债务浙江省-杭州市2026-09-07 11:18:4618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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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18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日息1%折算年息365%,远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无效。本金按实际到账4.3万元计算,合同金额多出部分可能涉及砍头息。 2、已付款应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先抵利息再抵本金。因超付利息无效,超付部分可冲抵本金,仍有余额可主张返还。 3、电子签叠签、指定第三方收款并固定转款,若存在恶意垒高债务,涉嫌套路贷,建议保留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报案。 4、经济困难可向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援助,或与律师协商分期付费及合法风险代理。
    回复于 2026-09-07 11:21:47 咨询他
  • 张浩律师
    月帮助4
    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
    你借到手4.3万,合同却写着4.5万、利息每天1%——按法律规定,超出的利息约定不成立,本金按实际到手的4.3万算。你已经还了17.8万,先还合法利息(按国家允许的上限算约9400多元),剩下的全部算还本金——本金早就还完了,多还的约12.5万可以找对方要回来。至于对方用电子签一份份叠加、还让你把钱转给其他人,这很像"套路贷"的常见手法,你可以一边准备民事诉讼主张返还,一边收集证据去公安报案。
    回复于 2026-09-07 11:51:37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6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起诉解约,要回超过12%的利息
    回复于 2026-09-07 12:12: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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