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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款18万到账,给代理公司结算费用说扣除支出的医疗费用14万多,收取30%,代理公司不是律师事务所,是企业性质的咨询代理机构,收费合理嘛?如果不合理如何处理,大约给予多少比例合适?

交通事故山东省-潍坊市2026-08-19 18:59:3018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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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60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这家机构不是律所,没有资质做诉讼代理,你们签的合同可能有问题。先看合同里收费条款是否清楚,有没有写明计算基数。 2、医疗费是垫付的,不该算进代理费基数。18万里先扣14万医疗费,剩4万,按30%算也就1.2万。对方按18万全额收30%,明显不合理。 3、你先别急着付款,要求对方列明费用明细。协商不成,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司法局投诉,也可以起诉要求调整。一般按扣除垫付费用后的10%至30%比较合适。
    回复于 2026-08-19 19:00:38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8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没有一个标准,以你当初签的协议为准
    回复于 2026-08-19 19:21:15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代理公司没有诉讼代理业务的权限,可能是无效合同。很多法院都据此驳回了代理费用的主张。
    回复于 2026-08-19 19:28: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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