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交通协管员,我手下今天阻止一交通禁行,被那人用铁锤打了一下脑袋,去医院检查轻微脑震荡,那个手持铁锺行凶的人,是故意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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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6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行为人明知使用铁锤击打他人头部,会伤害对方的身体健康,依然主动实施该暴力行为,主观上具备明确的伤害故意,并非过失或意外事件。交通协管员是在依法执行劝阻交通禁行的公务过程中遭遇袭击,不属于合理的冲突纠纷,行为人是通过主动持械行凶的方式,非法损害正在履职的工作人员的身体。最终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需要以伤情鉴定结果作为关键依据:如果经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行凶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使最终鉴定为轻微伤,虽不构成刑事犯罪,行凶者也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被处以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还需要全额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相关经济损失。回复于 2026-08-16 20:19: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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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人在于2026年7月31日与我的丈夫在谈退彩礼说签分居合同这个事,我们办了酒席存在事实婚姻,但是没有扯结婚证然后被男方砍到手臂大动脉,已经神经砍断,伤到骨头,我作为受害人是一直等法院判决,还是自己需要做什么为自己维权。现在不知道案子进行到哪一步了怎么办,我作为被害人需要去找公安机关,已经法院提供办案进度,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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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交通协管员,我手下今天阻止一交通禁行,被那人用铁锤打了一下脑袋,去医院检查轻微脑震荡,那个手持铁锺行凶的人,是故意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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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给了判一缓一,今天通知我要开听证会给我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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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天津盗窃过一次在看守所呆了37天就给放了,没到半年在唐山又和两个人诈骗别人一万元但是我们是未成年又得到了讲解书,现在检察院已经批捕了,未成年大概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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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很多女性犯罪源于以暴制暴?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3日作出(2014)三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黄玉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只有小学文化,宣判时50岁,在女子监狱服刑,是不是也有可能是以暴制暴类犯罪?这类犯罪是不是通常至少有一个从轻情节,即被害人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