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5月和男朋友订婚,彩礼收了8万8,三金收了100克黄金,当时金价550元一克,还有钻石一枚,并且在23年共同购物房产,购买房产男方总花费80万左右,女方总花费55万左右,现在房子房贷还剩90万,男方三年内房贷还了10万的本金加上10万的利息共20万,房子购买时房产证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按份所有各占一半,现在我想和他提出分手,并且想要房子,我应该付给他多少钱?彩礼和三金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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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45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房产按份各占一半,你要房,就按市场价减去剩余90万贷款后的净值,给男方一半。他三年还贷的10万本金已体现在净值里,另10万利息属于损失,你再补5万。 2、彩礼8万8、三金100克黄金、钻石戒指,都属于彩礼性质,因未领证,原则上应返还。黄金按现在的金价折价,钻石按购买价或现值折价。 3、建议先协商,签好分手协议再办过户。谈不拢就起诉,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情况酌定彩礼返还比例。回复于 2026-08-11 13:31:31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6-08-11 13:36:17
虽然没有领证,但是我们有了实质婚姻情况,同居已经超过2年了,彩礼和三金的归还比例是多少,另外如果由我提起分手,会不会影响彩礼和三金的归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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