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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3年,现在第一年,需要理智,劳动合同将工资拆分为2,6000元工资,5000为基本工资,1000为奖金,并且写在合同上,并说未到3年离职 需要返还每个月1000元奖金,这个合理吗,可以拒绝吗

合同纠纷江苏省-泰州市2026-07-16 09:49:1917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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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6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这个约定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专项培训和竞业限制,单位不得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奖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要求干不满三年就返还,实质是变相违约金,法律不支持。 2、你可以直接拒绝签这种条款。如果已经签了也不用担心,这条本身是无效的,离职时单位无权要求你返还,也不能从工资里直接扣。 3、如果单位强行扣钱,你保留好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把钱要回来就行。
    回复于 2026-07-16 09:50: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约定“未干满3年离职就要返还每月1000元奖金”的条款属于排除劳动者法定辞职权利、免除自身法定责任的无效霸王条款,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你有权直接拒绝签署该类不合理约定,即便已经签字,后续离职时公司也无权要求你返还已经正常发放的劳动报酬。江苏本地律师,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6-07-16 09:50: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8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7-16 12:32:40 咨询他
  • 张娜律师
    月帮助13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员工的工资应该属于员工的劳动所得,离职要求退还不合理
    回复于 2026-07-16 15:53: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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