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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写了我给女方10万元,车子归我,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离婚三年后发现前妻在离婚前四个月在邮政储蓄存了15万元,离婚时我不知道有这笔钱。我现在能起诉她要求分割这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7-15 16:37:5618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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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6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可以起诉。这15万是婚内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离婚时故意隐瞒,您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要求重新分割。 2、虽然协议写了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但这笔钱她故意隐藏,您当时并不知情,不影响您现在主张权利。 3、建议您尽快准备好银行流水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笔存款,还可以主张她少分或者不分。
    回复于 2026-07-15 16:48:2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5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点头像帮你准备材料起诉到法院。
    回复于 2026-07-15 16:49:17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310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财产纠纷时效是一年
    回复于 2026-07-15 16:50:45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116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里有没有罗列夫妻共同财产?有没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均已分割?
    回复于 2026-07-15 17:52:1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8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分割。离婚时未披露的1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证据证明是离婚前四个月存入,且对方未在协议中说明。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财产存在起算三年,你现在发现不久,还在时效内。注意收集银行流水、开户时间等证据,重点证明存款时间与资金来源。
    回复于 2026-07-15 18:23: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完全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这笔未分割的财产,这笔15万元是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在离婚时刻意隐瞒该笔存款的行为符合《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的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你从发现该笔财产之日起三年内都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这笔款项,法院还可根据其过错情况判决她少分该笔财产。
    回复于 2026-07-15 19:22:5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40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离婚时还有未发现财产,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26-07-16 08:52: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8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7-16 12:32:50 咨询他
  • 顾丽丽律师
    月帮助7
    江苏瀛广达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四个月存入的15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笔存款在离婚协议中未被提及,且你当时不知情,符合“隐匿财产”的情形,因此你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该笔款项。 诉讼时效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为三年,自“发现”该财产之日起计算。只要能证明“发现时间”在三年内(例如通过银行流水查询记录、与前妻沟通录音等),证明未超过诉讼时效。
    回复于 2026-07-16 13:06: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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