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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州市姜堰区汽车南站发生交通意外,机动车左座未让直行,导致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机动车全责电动车无责,电动车车主多处挫伤

交通事故江苏省-泰州市2026-07-04 09:28:5715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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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7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先安心治疗,把所有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和片子都收好,这是后面要钱的基础。 2、赔偿找对方和他的保险公司谈,可以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挫伤一般评不上伤残,但该赔的一分不能少。 3、交警已经判对方全责,钱先由交强险出,不够的商业险补上。如果对方拖着不赔,直接把车主和保险公司一起告到姜堰区法院。 4、你这种情况通常恢复后没后遗症,建议优先调解,谈不拢再诉讼,省时省力。
    回复于 2026-07-04 09:33:3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1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事故发生在姜堰区汽车南站,交警已认定机动车全责、电动车无责,这是索赔的关键依据。电动车车主的多处挫伤需及时就医并保留全部病历、发票、检查报告等证据。建议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同时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合理损失。如协商不畅,可凭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
    回复于 2026-07-04 10:30: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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