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案件 男方10多年来家暴女方和小孩 辱骂女方父母 女方为了小孩忍气吞声 这几年更甚了 但是没有家暴的直接证据 一年半之前写了承诺书不再打骂 这又开始打骂了 然后开始第一次起诉离婚 这两天让去调解 男方死活不承认家暴 还说打骂小孩是因为小孩拿车钥匙给女方 在调解员和摄像头下就是不承认 在无摄像头的地方还是辱骂女方父母 男方最后提出给几万块钱当赔罪 给他半年考察期 如果接受了调解 后续有隐患吗?还是坚持不调解 坚决离婚直接上庭
婚姻家庭山东省-临沂市2026-06-09 16:04:01135*****64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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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2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6-06-09 17:57:2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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