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本人带5岁儿子和3岁女儿在小区楼下游乐场正常玩耍,一名成年男性无故殴打我5岁未成年儿子和本人,造成两名儿童身心健康受到极大伤害,本人头晕恶心想吐等身体情况,已经报警

其他江苏省-南通市2026-05-22 22:08:24139*****939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78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对方具体什么原因殴打你们呢?你们需要及时到医院验伤治疗。
    回复于 2026-05-22 22:09: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6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对于您和孩子遭遇的不幸事件,我深感同情。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您报警是正确的第一步。接下来,建议您: 1. 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安全,及时就医,保留好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这些是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2. 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详细陈述事情经过,以便警方准确地对事件进行定性和处理。 3. 如果对方的行为给您和孩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您可以在警方处理刑事案件的同时,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费用。
    回复于 2026-05-22 22:13:1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6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留存证据,可以主张赔偿
    回复于 2026-05-22 23:07:49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51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警察是否已经进行行政拘留?
    回复于 2026-05-22 23:23:10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