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感情破裂不想在一起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5-19 19:49:55173*****31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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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45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感情破裂不想在一起,可以考虑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回复于 2026-05-19 19:55:1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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