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和养猪场申请批地是以爷爷名义申请、爷爷去世后房产证才下来现在写的是爸爸的名字(实际经营是爸爸和三爸一人一半)当时修猪场费用是70万左右 贷款60万阿姨出资5万 猪场经营期间阿姨未参与经营常年务工在外 后面每年基本盈利到爸爸手20万 在这猪场经营期间爸爸已经转账给阿姨10万左右 剩余盈利用于还账 现在还有26万外债(爸爸和三爸一人13万)阿姨和爸爸要离婚要求评估房子和猪场市值 分财产这种情况怎么分 能分多少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5-16 13:09:48189*****63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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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45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个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首先,房子和猪场虽然是以爷爷名义申请,但房产证写的是爸爸的名字,且实际经营是爸爸和三爸各一半,这说明爸爸对猪场有实际的经营权和收益权。阿姨虽然出资了5万,但未参与经营,且爸爸已经转账给她10万左右,这部分可以视为对她的回报。现在阿姨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需要先确定房子和猪场的市值,然后根据出资和经营情况来分配。一般来说,阿姨的出资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来分割,但考虑到她未参与经营,分割比例可能会适当调整。至于债务,爸爸和三爸各承担13万,这部分债务应该由他们各自负责偿还。建议你们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具体方式。回复于 2026-05-16 13:13:1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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