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服务违约金2026-05-13 我与一家北京公司签署了三年的除螨服务合同,实际服务还没有开始,感觉服务费九千多有点太贵,申请解除合同,退还已付的服务费,对方提出按合同规定,扣除30%的违约金。 我认为服务并未开始,扣除30%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且终止合同没有给对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希望退回全部款项。 请问:我可以起诉对方吗?另外,在法律上,我是否有有道理? 法律咨询-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
-
梁智斌律师月帮助12人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维权&起诉的利与弊 ✅ 有利之处(你的胜算) 维权成本极低:这类小额合同纠纷,可走北京法院小额速裁程序,流程简单、诉讼费几十块钱; 裁判风向对你极度友好:全国法院对于未履约的服务合同,基本都不支持10%以上的违约金,很多案例直接只支持1%-5%的合理筹备成本,剩余全款退还; 大概率不用开庭,起诉后商家为了商誉,很大概率会主动和你协商全额/仅扣极少费用退款; 即便认定你单方违约,最终扣款金额也会远低于30%,回款比例极高。 ⚠️ 弊端与风险 你确实构成预期违约,法律上不属于商家根本违约,没法做到100%零扣款,极端情况下法院可能酌情支持商家少量违约金(比如2%-10%); 诉讼需要时间周期(一般小额诉讼1-3个月结案); 需要你保留好转账记录、合同、聊天记录、对方要求扣30%违约金的证据,提前整理取证。回复于 2026-05-13 07:44:05 咨询他 -
-
-
-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怎么给你提供租赁合同
-
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
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
21年我18岁在网上找一家教育机构,签了一个学业贷款合同可是对方只给了我一个视频软件却收了我12960元的贷款,这个害我欠款12960,然后我的学业还是没有提升,找对方公司退费,对方态度强硬不给退。那时候我还生病,没有经济来源他现在还要起诉我不还款
-
网上找到一份骑手工作,区域负责人,他用我的信用分租在拍小租借了一辆电动车和电池使用。我试用了一下电动车后,觉得不合适就当场离职。区域负责人也答应会给我取消合同。中间电池租介方说电池。归还不规则。,我又再次去了,就好了,好了之后就跟区域负责人沟通了一下,说后续不需要我,中间就没有电话催促。直到昨天。短信。还是要求我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