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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是一件民事纠纷,事发在酒吧,我在一旁喝酒,我的朋友在别处和一个不认识的外国人在玩,然后我的朋友可能跟那个外国人说我比较强壮,过了一会儿后那个外国人主动过来找我要和我掰手腕,我明确拒绝了,但是外国人仍执意要求,然后我的朋友在一旁起哄,我被我朋友和外国人推拉着到桌子上,中途我又拒绝了一次。第一次掰右手腕我输了,我发现双方的力量差距比较大,然后我表示我不掰了,但是他又要求掰左手,然后把我掰骨折了,请问这种情况对方有责任吗?如果有的话大概占多少?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6-04-30 00:26:0419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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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07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方有责任,且应承担主要责任。你在多次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对方仍执意要求掰手腕,并在你明确表示不继续之后强行要求掰左手导致骨折,这已经构成侵权。你朋友在旁边起哄推搡也有一定责任。建议你先把就医记录、费用票据保存好,同时尽量找到当时酒吧的监控录像或在场证人。这些材料准备好后,可以先跟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再考虑起诉。如果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联系我再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6-04-30 00:28:5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7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对方是有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方在你明确拒绝后仍坚持要求掰手腕,并且导致你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至于责任比例,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对方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建议你先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医疗诊断证明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回复于 2026-04-30 00:31: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8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掰手腕属于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通常情况下自甘风险,但若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担责。从你描述看,你多次拒绝后仍被推拉参与,且在你表示不掰后对方仍要求掰左手并致你骨折,对方可能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更多细节及证据,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回复于 2026-04-30 09:40:5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风险对抗性的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回复于 2026-04-30 10:58: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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