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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北的,老公是江苏的,我们分开三十年了,当时的结婚证也丢了,现在想办离婚,在江苏可以办理吗?还是要先补办结婚证吗,然后再办离婚证吗?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4-27 18:44:3613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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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6-04-27 18:45:18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6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否则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6-04-27 18:45:38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26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一方所在地都可以。是
    回复于 2026-04-27 18:48:0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目前的情况,你们办理离婚有几种途径。首先,如果你们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结婚证丢失,你们需要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建议你们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有困难,再考虑诉讼途径。
    回复于 2026-04-27 18:48:21 咨询他
  • 蒋博律师
    月帮助101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办理,先去民政局补办一个婚姻证明。
    回复于 2026-04-27 18:50:12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213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一方丢了,拿着另一方的去就行,如果两个人都丢了,可以补办后再离,也可以直接去结婚民政局查档案。
    回复于 2026-04-27 18:51:1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4-27 18:54:26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44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先去调取结婚证,然后再去做离婚登记。
    回复于 2026-04-27 20:26:5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查婚姻信息起诉离婚
    回复于 2026-04-27 20:37:08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40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需要到最初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办理离婚。
    回复于 2026-04-28 07:49: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在江苏办理离婚。根据婚姻登记 “全国通办” 政策,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属于通办范围,你们可向江苏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若两本结婚证都丢失,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登记员查询江苏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所载结婚记录与当事人信息一致的,可直接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回复于 2026-04-28 08:47:07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9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办理。先补办后办离婚
    回复于 2026-04-28 09:47: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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