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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不成,需要还情人节礼物手机,和人情往来红包吗

婚姻家庭浙江省-宁波市2026-04-27 10:33:5415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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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11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
    回复于 2026-04-27 10:34:40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需要退还
    回复于 2026-04-27 10:34: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4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情人节礼物手机和人情往来红包是否需要返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情人节送手机,通常属于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以结婚等特定条件为前提,那么分手后一般不需要返还。因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手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2. 至于人情往来红包,如果是基于正常的社交礼仪赠送,比如参加婚礼、乔迁之喜等场合,也不需要返还。这是基于人情往来的一种礼尚往来,不涉及因分手而改变性质。 3. 如果这些礼物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大额财物,且双方分手是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那么可以协商适当返还一部分,但具体返还比例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6-04-27 10:35:1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双方谈恋爱期间正常的交往,赠与相关的礼物,这个不需要返还
    回复于 2026-04-27 11:02:25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252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男方自愿赠与,是恋爱期间的正常情感表达或节日、生日等特殊场合的礼物,而非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通常不需要返还。如果金额较大,超出一般生活水平的,可能被推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分手后可主张返还。
    回复于 2026-04-27 14:22: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情人节赠送的手机和人情往来红包通常无需返还,若赠送时以结婚为目的或明确附条件,如 “分手即归还”,则未达成条件时需返还。此外,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等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也可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6-04-27 15:30: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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