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满判责 行政附议维持原判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6-04-21 17:46:13132*****37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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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05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对于交通事故判责不满的情况,首先可以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三十日内,经审查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经审查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回复于 2026-04-23 18:29:33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