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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交通事件经过:我从后方在非机动车道内左侧超车,,我的车是正规上牌的电动车,对方的没有上牌,看到她是单手拿着手机骑车的,应该左车头是碰到我的右手臂摔倒的,我过了五六米突然听到后方车摔倒了,然后就去扶她起来,对方54岁大妈,扶她起来就说脚痛,一直抱着我大腿,我就立马报J了,她的手机摔倒在地上,交警来了,直接就说我超车就是全责,不承认单手拿手机骑车。直接判了我全责,后续复议也是全责,但是她的电动车是无牌非法的并且没有路权,而且后续聊天记录中提到她主动说的 我手机也撞鞋子裤子都烂了,修手机交警官看着叫拿去修的,这个算不算单手骑车证据,发生事故处没有摄像头拍到过程

交通事故广东省-东莞市2026-04-16 11:12:2213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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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67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方车辆是否有牌照不影响事故认定的,如果对方单手骑车,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才行,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于 2026-04-16 11:16:22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66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回复于 2026-04-16 11:19: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86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4-16 14:06: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4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非机动车道内超车引发事故,通常超车方需确保安全,若未做到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虽然对方电动车无牌上路属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另行处罚,但这并不一定直接影响事故责任划分。而聊天记录若能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且与案件相关,可作为电子数据证据,若其中明确提及单手骑车相关内容,有可能成为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但最终责任认定仍需法院结合全案情况综合判断。
    回复于 2026-04-16 14:13:41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95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6-04-16 22:16: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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