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26年1月5号在长春某借贷公司申请贷款,说能给我贷30万,我到哪儿去了全程手机都是他们拿着炒作,只后给我在拍拍贷给我卡里贷出十来万,只后说等两到四个月给我贷三十万的备用金而且叫我签了合同同,上面的意思就是我得按照上面的说,申合通过,要说不对贷不下来,我给他们交的29550块钱就没了他们不退,当时我为了贷款没想那么多就签内合同了
债权债务湖北省-武汉市2026-04-12 17:53:49132*****88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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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首先,如果对方在贷款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比如虚假承诺贷款额度,或者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手机,这可能构成欺诈。其次,关于你交的29550元,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只有在贷款成功的情况下才不退还,而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30万的贷款,那么你有权要求退还这笔钱。 建议你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然后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要求退还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如果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回复于 2026-04-23 17:40:56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