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骑电动车在上学路上造成交通事故,怕他人撞成轻微骨折怎么赔偿?孩子刚满18岁在上高三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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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73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责任划分。如果孩子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那么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孩子刚满18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孩子没有经济能力,父母有义务垫付赔偿费用。 赔偿方面,需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轻微骨折的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建议先积极与对方协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赔偿金额。 为了避免后续纠纷,建议在赔偿过程中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医疗发票等,以证明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同时,也提醒孩子以后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回复于 2026-03-31 12:23:2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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