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教育机构说到不做到也不退钱,不回消息也不解决
其他山东省-德州市2026-03-25 08:13:01176*****82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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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796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线上教育机构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却未按约定提供,应按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你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与机构协商、向教育局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权。线上教育机构这种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却未按约定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其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和合理费用。你可先整理好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尝试多渠道联系机构,如通过官网留言、官方邮箱等。若仍无回应,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能在黑猫投诉等在线平台曝光;若这些途径都行不通,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6-03-25 08:20:5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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