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年7月签订落户协议;24年1月份落户,规定五年忠诚服务期 2、目前想离职,拖欠工资一个月(乙方应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行为发生后,接到甲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赔偿金,或由甲方直接在支付乙方工资或奖金时以扣除。) 3、,不清楚赔付多少金额,离职证明和户口本等资料好拿回来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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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103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没有约定赔偿金额的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回复于 2026-03-11 10:54:03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6-03-11 10:54:53
服务期离职纠纷通常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流程如下: 劳动仲裁前置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服务期离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需先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旨在通过专业机构快速、高效地解决争议,节省司法资源。 仲裁受理范围 服务期纠纷若涉及专项培训违约金、特殊待遇赔偿(如安家费、住房补贴等)的计算或争议,均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仲裁委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审查服务期协议的有效性、违约金或赔偿金额的合理性等。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起诉 若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特殊情况说明: 若纠纷涉及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如医生、教师等),部分地区的仲裁委或法院可能因历史裁判习惯或地方规定,对法律适用存在差异。但根据现行法律,事业单位与员工的服务期纠纷原则上也应适用《劳动合同法》,除非人事实体法有明确特殊规定。 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及时收集服务期协议、培训费用凭证、工资流水、履职记录等证据,并在仲裁或诉讼中明确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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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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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到一份骑手工作,区域负责人,他用我的信用分租在拍小租借了一辆电动车和电池使用。我试用了一下电动车后,觉得不合适就当场离职。区域负责人也答应会给我取消合同。中间电池租介方说电池。归还不规则。,我又再次去了,就好了,好了之后就跟区域负责人沟通了一下,说后续不需要我,中间就没有电话催促。直到昨天。短信。还是要求我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