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两个月了,已经住一起,女方有二级精神残疾,男方领证前知情,现在情况发现不合适,想推卸责任,把女方送回娘家,要离婚,女方该怎么办,能争取点啥
婚姻家庭山西省-太原市2026-02-25 23:18:26139*****64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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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284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既然已经领证,就构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男方想离婚,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女方有二级精神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事宜需要由其法定监护人来处理。 1. 女方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可以先和男方协商,看看是否能在经济补偿等方面达成一致,比如男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用于女方今后的生活和治疗等。 2. 如果协商不成,女方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女方的实际情况,可能会判决男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 女方的法定监护人还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的医疗费用等合理支出。 总之,女方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男方不能单方面推卸责任。回复于 2026-02-25 23:20:2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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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7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6-02-26 14:43:3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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