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提出关于房子的两种方案:一是等房子贷款还完后,该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咨询:在这个过程中,房子使用权归谁,然后这个方案有什么弊端。二是房子卖了,把贷款还清,余钱平分,但是在孩子22岁之前,男方不准结婚。咨询:这个方案是否可取,是否受法律保护。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2-25 15:54:22182*****36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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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284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关于第一个方案,房子在贷款还完前,一般情况下使用权归实际居住人,通常为孩子和一方父母。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这个方案的弊端在于,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后,孩子成年之前,父母对房屋的处置权会受到限制,且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监护人处置房产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可能会出现一些不便。 对于第二个方案,房子卖掉后还清贷款,余款平分是可以协商的。但限制男方在孩子22岁前不准结婚这一条款,从法律角度讲,是不被认可的。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通过协议来限制。所以这个方案中关于限制结婚的部分是不可取的,也不受法律保护。回复于 2026-02-25 15:59:3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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