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男方先给了十八万人民币彩礼后办了婚宴,现因性格不合分手。双方签订协议,女方归还彩礼,其余酒席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共计算回款二十五万人民币给到男方,双方签字确认。隔日男方上门索要十万精神损失费,如何用法律法规反击?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2-21 12:36:44137*****584
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男方先给了十八万人民币彩礼后办了婚宴,现因性格不合分手。双方签订协议,女方归还彩礼,其余酒席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共计算回款二十五万人民币给到男方,双方签字确认。隔日男方上门索要十万精神损失费,如何用法律法规反击?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