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周岁,2同学约定在公共卫生间打架,我和其他一共10人在厕所围观,全程未动手,未参与,但是派出所说其中一名挨打受伤的同学说我打他,还有2个认证也说我参与打人了,派出所说3份笔录就形成证据,证明我打人了,今天派出所叫去说调解赔钱,要么输入违法犯罪记录,受害者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派出所说的是否属实,我是需要调解赔钱,还是走法律程序维护我的权益,我是不是需要赔钱调解,不留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2-14 00:18:27130*****48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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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98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首先,你的情况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确实没有参与打架,只是围观,那么就不应该承担打人的责任。派出所说有三份笔录证明你打人,但这并不一定代表事实就是如此,笔录内容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其次,关于调解和赔偿问题,如果对方坚持要求你赔偿,你可以先和对方进行沟通,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如果调解方案不合理或者你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那么可以选择不接受调解,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你尽快和家长沟通,让家长陪同你一起去派出所,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在法律程序中,你可以要求查看相关的证据,包括笔录、监控等,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最终证明你没有参与打架,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不会留下违法犯罪记录。回复于 2026-02-24 11:23:0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