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打车,因为乘客有强迫症,下车关了一次车门后,又忍不住打开车门,再关,在乘客第二次关门时(乘客不确定有没有关好车门),司机就开车走了,假如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这是谁的责任,乘客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吗?乘客这时已经无法联系司机了。乘客是路上随手打车的,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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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的责任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首先,司机作为专业的驾驶人员,在乘客上下车过程中有责任确保车门安全关闭后再启动车辆。如果司机未尽到这一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那么在事故责任认定中,司机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其次,乘客虽然有强迫症,但其行为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乘客明知车门可能未关好而未采取进一步措施,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乘客的责任相对较小,主要责任还是在司机一方。 如果乘客无法联系司机,建议乘客尽快报警,向警方说明情况,以便警方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后续处理。同时,乘客也可以通过出租车公司或者网约车平台的客服进行投诉和反馈,要求他们协助处理此事。回复于 2026-02-08 17:48:26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6-02-08 17:52:51
如果这是发生时期是在十年前呢,乘客一直为此一直担心,自责,如何办,担心找不到该司机了(乘客不确定车门有没有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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