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早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于今天早上7:41,被一辆小车撞到,我当时骑的是电动车,医院检查出来的结果是软组织挫伤,当时没有及时报交警,是在7:52的时候报了交警,然后当时小车已经直接开走了,我后面报的交警,由交警队那边通知他到交警大队,保险公司那边协商赔偿1000元,当时我是答应了,我想知道对方这种行为算不算肇事逃逸?对方是自称没有注意到撞车。那如果这个赔偿协议已经签了,是否可以反悔?作为律师的角度来说,这个赔偿应该是多少合适
交通事故湖南省-邵阳市2026-02-06 18:27:50182*****49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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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3953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是否算肇事逃逸,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在事故发生后明知撞了人却未停车查看直接离开,这属于肇事逃逸行为。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注意到撞车,且在接到交警通知后积极配合处理,这种情况一般不算肇事逃逸。 2. 赔偿协议一旦签订,原则上是不能随意反悔的。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 3. 对于赔偿金额,软组织挫伤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1000元的赔偿是否合适,需要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来判断。如果后续有新的费用产生或者发现之前的赔偿确实不合理,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回复于 2026-02-06 18:30:2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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