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号,我在辅道正常骑着共享电动车直行对方骑着二轮电动车逆行把我撞倒之后把我的东西捡起来。(这期间和我没有肢体接触)之后他直接驶离现场,我当场打了110电话以及120电话。交警到达现场后记录了我的情况。 120到了之后把我拉到急诊室确诊脚面骨折。通过派出所10天的监控调查找到了这个人本周五上午会一起去事故科处理这次事故截止到目前为止,交警那边未判责也未下事故认定书。 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对方是不是百分百确定全责并且我能拿到的赔偿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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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逆行撞倒你后逃逸,从交通规则和事故责任认定角度来看,对方存在明显过错,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全责。不过最终责任划分还是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关于赔偿方面,你可以主张以下几项: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骨折产生的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 2. 误工费,根据你的收入情况和误工时间来计算。 3. 护理费,如果治疗期间需要护理,可按当地护工标准计算。 4. 交通费,因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5. 营养费,根据伤情和医嘱适当主张。 建议你准备好相关医疗单据、收入证明等材料,待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回复于 2026-02-06 15:25: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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