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26为沈丘县高级中学提供教育资源服务,学校校长同意使用,且给经办人邮寄合约材料,同时给学校教师开通了账号供到平台使用,期间学校没有明确提出异议。因学校长时间未将纸质合约回寄,我在2026年在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投诉让学校处理,现在学校以未签署纸质合同为由,拒绝承认合作事宜。这个是否构成事实合同,如果成立,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
-
-
-
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从法律角度看,虽然没有纸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如校长同意使用、邮寄合约材料、开通账号等行为,且学校未明确提出异议,这些都可视为双方对合作的默认认可,符合事实合同的构成要件。 1. **收集证据**:整理校长同意使用、邮寄合约材料、开通账号等证据,证明双方实际履行了合同内容。 2. **协商解决**:先与学校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友好协商解决问题,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合作事宜。 3. **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事实合同为依据,要求学校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相应责任。回复于 2026-02-06 15:23:15 咨询他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怎么给你提供租赁合同
-
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
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
21年我18岁在网上找一家教育机构,签了一个学业贷款合同可是对方只给了我一个视频软件却收了我12960元的贷款,这个害我欠款12960,然后我的学业还是没有提升,找对方公司退费,对方态度强硬不给退。那时候我还生病,没有经济来源他现在还要起诉我不还款
-
网上找到一份骑手工作,区域负责人,他用我的信用分租在拍小租借了一辆电动车和电池使用。我试用了一下电动车后,觉得不合适就当场离职。区域负责人也答应会给我取消合同。中间电池租介方说电池。归还不规则。,我又再次去了,就好了,好了之后就跟区域负责人沟通了一下,说后续不需要我,中间就没有电话催促。直到昨天。短信。还是要求我分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