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合同写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的 也不具备有股份资质,然后我们签了股份协议,现在我发现了问题,不出资,他们现在就是说我违约,还给我不停的向催收一样发信息给我恐吓。然后一个人的名字给我发催告函,还投诉我单位里来,现在我就是想退出,他们不协商我应该接下来怎么操作比较好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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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做法。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收集证据:把对方发给你的所有信息,包括催告函、短信等都保存好,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2. 咨询专业律师:虽然你现在咨询的是我,但鉴于情况复杂,建议你找一位专门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详细咨询并制定应对策略。 3. 发律师函: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表明你的立场,要求对方停止不当行为,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4. 考虑协商或调解:如果可能的话,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或者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进行调解。 5.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要被对方的行为所影响,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2-06 14:12: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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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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