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跟男方19年交往,21年订婚,22年结婚男方家办了婚礼但至今未领证,婚后同居三年多,男方上交所有工资,女方负责百分之九十的两人开支,男方多次欺瞒个人借贷欺骗女方(贷款的钱用于男方自己,没花在女方身上),男方家人为订婚结婚花的钱+男方工资,有百分之45-50用于给男方还个人贷款,百分之三十用于男方个人开销,剩下的用于共同开销,现在因为男方多次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借贷,曾经保证不再借屡教不改,导致我对他失去信任感情破裂决定分开,男方要求退还 女方家人第一次去给的红包+订婚钱+彩礼+男方婚礼酒席钱+工资+给女方哥嫂乔迁的红包,要我返还的具体金额没表明,想咨询一下女方哪些是需要退还的,比例大概多少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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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男方要求退还的款项中,有些是不需要退还的。首先,关于彩礼,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其次,男方家人给的红包、订婚钱等,这些属于赠与性质,通常也不需要退还。至于男方的工资,这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用于共同生活开支是合理的,也不涉及退还问题。男方婚礼酒席钱,这是男方家庭为婚礼支出的费用,也不属于需要退还的范畴。男方给女方哥嫂的红包,这是男方的自愿赠与行为,同样不需要退还。男方多次借贷且欺骗女方,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也影响了双方的感情。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这段婚姻关系。如果决定分开,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回复于 2026-02-03 20:58:0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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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1440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长、双方过错等确定返还比例。因此,女方家人第一次去收到的红包、给女方哥嫂乔迁的红包通常属赠与无需返还,订婚钱和彩礼可能需按一定比例返还,具体比例需结合上述因素判定。男方婚礼酒席钱一般视为男方家庭为促成婚姻的自愿支出,难以要求女方返还。男方上交的工资因已大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及男方个人贷款、开销,女方无需全额返还,若男方能证明女方存在不当占有等情形,可就未用于共同生活部分要求返还。回复于 2026-02-03 21:13:1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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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离婚,受不了,过起太累了,很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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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养猪场申请批地是以爷爷名义申请、爷爷去世后房产证才下来现在写的是爸爸的名字(实际经营是爸爸和三爸一人一半)当时修猪场费用是70万左右 贷款60万阿姨出资5万 猪场经营期间阿姨未参与经营常年务工在外 后面每年基本盈利到爸爸手20万 在这猪场经营期间爸爸已经转账给阿姨10万左右 剩余盈利用于还账 现在还有26万外债(爸爸和三爸一人13万)阿姨和爸爸要离婚要求评估房子和猪场市值 分财产这种情况怎么分 能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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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与2025年2月份定的婚,在2025年8月1日领的结婚证,与2026年4月初领了离婚证(和平离婚)他想要我去除到房产证上的名字,银行不同意,因为他的房屋是贷款的还没还完,我现在只想快点去除上面的名字还有就是彩礼及其他费用我该归还一半还是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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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长期出轨多人,而且销毁证据,目前有一小孩,想离婚,请问怎样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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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个孩子,一个2.5周岁的女儿,一个2个月的儿子,我目前全职带娃,有商品房一套含装修价值82万,,(他父母出资60万,剩余是我结婚时的彩礼钱及工资);车8万左右,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现金存款40W,2020年8月结婚,2023年8月我辞职的,之前月收入6千➕,之后为生育及抚养孩子辞职在家,因性格不合,男方长期精神控制,压制及不尊重女性,婚姻期间也有与陌生女子聊骚行为被我发现,现在我想离婚,想咨询一下现在离婚对女方有利吗,能分到部分财产吗,孩子的抚养权又是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