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2岁骑自行车去上学,在机动车道上把一个51岁的女士撞伤了,她也骑自行车,当时我儿子超车时,后面的车筐子挂到这位女士的车把,肩膀摔轻微骨折,10年前8500买的翡翠镯子也摔碎了,无发票,无鉴定证书。羽绒服也摔破了,这位女士退休后又去上班的,像这种案件,我们该怎合理么赔偿她的误工费,财产损失费。关键问题手镯的赔偿价值确定
交通事故广东省-东莞市2026-01-28 20:07:38136*****51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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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误工费,根据《民法典》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这位女士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对于财产损失,羽绒服的损失可以根据购买价格、使用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至于翡翠手镯,虽然没有发票和鉴定证书,但也不能完全不赔偿。可以协商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或者双方共同委托一个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其价值后再进行赔偿。 3. 建议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到时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赔偿金额。回复于 2026-01-28 20:10:22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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