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铺与停车位中间的过道上,我开车拐进去过道正要往停车位走停车,跑出来一只未牵绳的比熊宠物狗,被我碾死了,狗主人要三千块钱,然后我报警,划分到交警支队,按交通安全法判定我100%责任,这种情况我划得来去法院提起诉讼不
交通事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2026-01-27 15:49:06159*****68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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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交警判定你承担100%责任,说明从交通规则角度,你确实存在违规行为。 不过,对于赔偿金额,可以和狗主人协商。三千块钱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需要根据狗的价值、品种、市场价等因素来判断。如果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也是一个选择。法院会综合考虑事故责任、狗的价值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建议你先和狗主人好好沟通,看看能否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如果实在谈不拢,再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公正裁决。回复于 2026-01-27 15:54:22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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