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讲一下,我在医院上班,24年11月的时候医院通知我去进修三个月,然后合同上写的是进修1到3个月服务两年,期间医院一年多内没有缴纳社保,我于2026年1月22日交了离职信然后医院说是我违约叫我赔违约金,想咨询一下医院一年多时间内不缴社保这个是不是这个进修合同就已经无效了
合同纠纷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6-01-24 13:30:43159*****96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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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医院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社保,这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至于进修合同,医院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可能构成根本违约,导致进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你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责任。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1-24 13:32:5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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