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上九点多,我的车在道路边商店门口临时停靠,时长最多10分钟,挡住了同样停车的对方车辆,在我购物期间对方未发现后方停靠车辆,撞向了我车辆右侧的叶子板导致凹陷掉漆,副驾驶车门打不开,交警判罚对方主责,我次责,我次责原因是临时停靠车时,不得影响他们正常通行,我对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责保持怀疑,特此咨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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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不过从法律角度来看,交警的判定是有一定依据的。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临时停靠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你临时停车挡住了对方车辆,确实存在一定过错,所以被判定次责。不过,对方撞到你的车是主要责任,因为他们在驾驶过程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事故的发生。 如果你对交警的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你可以详细说明当时的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商店的监控视频等,证明对方的过错更大。同时,也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各自的赔偿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回复于 2026-01-21 14:32:5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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