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近期在西安,向「西安路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车。 目前情况:还车时,商家以车辆有细微划痕为由,虚构“两面补漆3200元、电费110元、停运费750元”等收费项目,初始报价近5000元,经讲价后我支付了2000元。但租车合同中并无“按面收补漆费”“电费/停运费由租客承担”的约定,且第三方汽修店评估显示划痕仅需300-500元局部修复,不存在电费和停运费,商家属于虚高收费、夸大损失。 诉求:确认该行为是否属于消费欺诈,能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退一赔三”(退还2000元+赔偿6000元)。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月帮助89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商家的行为可能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你支付的2000元,如果确实存在商家虚高收费、夸大损失的情况,那么你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要求退一赔三。 建议你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租车合同、支付凭证、第三方汽修店的评估报告等。然后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要求其退还2000元并赔偿6000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果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1-19 00:57:32 咨询他 -
-
-
-
相似问题解答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合同审核,审核合同的细节
-
我昨天在婚姻介绍所交了23800但是晚上想不在那里找了想退款!但是他说签了合同要30%的违约金但是因为为履行服务!应该怎么处理
-
传媒公司给我发了个催告函,但是好像用ai写的
-
第一次签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详见薪资确认通知书,第二次续签合同写的工资详见录用通知书,之前没看合同,按公司要求签了,这次续签合同,我看到了这一条,写的详见录用通知书,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两个,我的工资一直这样发的,之前都没想这些,现在我如果说不想续签,拿补偿,按这个理由,说合同不明,有瑕疵,能拿到吗
-
之前欠别人钱,人家起诉我被法院支付限制,6月13号我已经全额还清,但是到今天对方还没向法院提交结案材料解除我的支付限制,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