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原告王岩与被告殷朋通过微信沟通,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一台日立牌空调,价款8000元。原告于当日通过微信扫码方式向被告支付全部货款8000元,双方约定由被告于当日通过德邦物流发货。然而,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提供任何物流单号,也未实际发货。 期间,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促被告发货,被告均以“正在发”、“等一等”等理由推诿搪塞。至2026年1月6日,被告仍未履行发货义务,原告遂提出退款要求,并向被告发送微信收款码,被告口头同意退款,但此后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退还货款。截至2026年1月16日,被告仍未将8000元货款退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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