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她有结婚证,跟我结婚,我未婚我不知道,我方办了酒席,然后一起生活,期间我一直为屋头贷款,我有时候出门挣钱自己还,有时候她还,到后来我晓得她没离婚,但是得办相关方面的程序,到25年离了,然后25年6月她娃儿读高价书,3.2万,她说的我先贷,然后他过两天给我,一直没给我,我就8月出门挣钱自己还账了,我想问下,我可以起诉她重婚,然后债务可以要回来吗?或者生活期间精神损失费什么之类的,生活期间经常吵架,有时候我也得屋头呆半年一年,屋头娃儿我照顾,两个都是他的娃儿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4 13:24:49198*****521
律师回复
-
-
-
-
-
-
-
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关于重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重婚是被明确禁止的。如果对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你不知情,这属于重婚行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2. 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该债务是用于你们共同生活期间的支出,且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共同承担了家庭生活费用,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共同债务的份额进行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3. 关于精神损失费,由于你们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的诉求。不过,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如对方的行为给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等,向法院提出相应的诉求,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回复于 2026-01-15 20:20:26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