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1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7号院9号楼2层,手机分期店签订一项以租代购手机,苹果16Pro max合同,回到家觉得不合适想解除合同不知可否, 因为当天去办理时客服没有解释清楚,本来是分期想办理苹果17Pro max.因为有诸多不明白原因,当时没有考虑清楚支付了一千元签订合同,觉得不妥后想解除合同店员说不可以解除后,又多支付一千三百元更改为第二份合同在办理时不知是以租代购二手苹果16Pro max需支付 连本带息需支付11270分11期,办理以租代购时信息不是我自己填写是店员用我手机填写,只有合同是我在不明情况下填写! 麻烦律师老师您回复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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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05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如果店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没有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解释,导致你对合同条款存在误解,这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另外,如果店员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虚假陈述,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建议你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与店员的沟通记录、合同签订过程的录音录像等,然后可以先与店铺协商,要求解除合同或者撤销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1-15 18:45: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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