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我载着同伴(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期间看到信号灯是红灯,停了在越线区等待,因计划驶入旁边人行道,且人行道上有行人正在通行,我随即停车等候,并缓慢将车头向右偏转约35度,当我向后观察时有一辆电瓶车快速的冲向前来,当时并没有和我,同伴或者车辆发生碰撞,他自行摔倒在地。后续对方自己坐了起来,我们随即和对方说,目前是红灯你为什么还开那么快?对方没有回复,我们随即离开。事情相隔半个月,对方向交警发起报警,称我们需要进行协商做责任判定,对方要报工伤。交警称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好像对方的车有碰到我们的车头,可是我们的车当时并没有震动,我们骑车人同行人也没有摔倒没有车辆的损坏。是否能判定我们无责?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0 18:57:45131*****51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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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当时你处于红灯停车状态,且车头偏转角度较小,对方电瓶车自行摔倒,你们没有摔倒也没有车辆损坏,这说明你们在事故发生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 2. 交警提到监控显示对方车可能碰到你们车头,但你们没有感受到震动,这可能只是轻微接触,不足以构成你们的责任。而且对方没有及时回应你们的询问,半个月后才报警,这在时间上也存在疑问。 3. 建议你积极配合交警调查,提供事故发生时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你们的停车位置、车头偏转角度、对方电瓶车的速度等。同时,可以申请查看监控视频,明确双方的责任。如果交警判定你们无责,那么你们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回复于 2026-01-15 18:06:5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