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被拐骗儿童的亲生母亲。2012年,在我产后虚弱、家庭存在矛盾之际,同学张红珠主动介入,以其亲戚余国林夫妇名义提出所谓“领养”。在我明确拒绝并决定自行抚养后,张红珠亲戚等人于当日擅自前往我的住处,以虚假的“共同抚养”、“常来常往”等承诺欺骗我的父母,在未征得我本人任何同意、未签署任何协议、未支付任何费用给我本人的情况下,将我未满一岁的孩子带走。 此后十余年间,对方彻底断绝联系,隐匿孩子下落,拒绝我方探视,完全非法剥夺了我的监护权。近期,更有理由怀疑对方为非法落户,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另一份《出生医学证明》。 我认为,张红珠、余国林夫妻等人的行为,是以欺诈手段使未成年人脱离监护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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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6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很让人揪心。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未经你同意擅自将孩子带走,且长期隐匿孩子下落,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你的监护权,是违法的。对于你提到的对方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另一份《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这同样涉嫌违法。 你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恢复你的监护权和探视权。如果沟通无果,建议你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孩子出生时的医院记录、你与对方的沟通记录等,然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情况,请求警方介入调查。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监护权并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帮助你找回孩子。回复于 2026-01-15 18:03: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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