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未签合同,中途换了场地,其中一个人签了承包场所合同,承包的钱是在盈利中慢慢还,现在亏损了,签合同的人需要我们平坦承包场地的资金,说要起诉我们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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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不过别太担心,咱们可以一步步来解决。 首先,虽然你们没有签订书面的合伙合同,但合伙关系是存在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伙关系的认定不仅仅局限于书面合同,实际的合伙行为和共同出资等事实也是认定依据。 其次,关于承包场地的费用问题,如果当时大家有口头约定共同承担,那么在亏损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合伙份额来分担。如果签合同的人擅自要求全部由你们承担,这是不合理的。 建议你们先和对方好好沟通,把当初的合伙约定、出资情况、经营决策等都梳理清楚,看看能否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6-01-15 12:07: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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