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四人合伙做生意,分五股,一股六万六元,一人出两股,还负责经营,有开工资的,三月份才开业,头两月赚钱了,但是没有分,后面的几个月到现在都是亏本,账面上一万七百多,和刚进的一万多的货,三人一人一股的提出关店,两股这人要接着干,补其他三个人一人六千,亏太多了,我们三个人该怎么办?麻烦律师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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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利润分配、亏损承担以及退伙等条款。如果合伙协议中对亏损承担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根据《民法典》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对于目前的情况,建议先进行协商,看能否就亏损的分担和店铺的后续经营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合伙协议或法律规定合理分担亏损。 在协商或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合伙协议、财务账目、进货凭证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回复于 2026-01-15 11:07: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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