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合同纠纷,三千九百八想追回。
律师回复
-
-
-
-
-
-
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判断:仅凭“网上合同纠纷,三千九百八想追回”信息,初步判断有民事纠纷可能,金额较小,适合走简易程序或调解优先。 2. 可行路径:先行协商或调解,若无果,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追回款项及可能的违约损失。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需先申请仲裁再诉讼。 3. 证据要点:保存合同文本、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往来函件等,确立对方未按约定付款的事实与金额。 4. 时效与程序: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合同性质为准,注意时效中断、延长的情形。 5. 方案建议:先发律师函敦促对方履约;如对方拒绝,准备起诉材料,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明确请求款项、利息、损失费等。 6. 风险提示:若对方抗辩复杂,需核实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及利息标准,准备充分证据以增强胜诉概率。回复于 2025-12-31 15:49:25 咨询他 -
-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以租代售的公寓合同,遇到开发商延期交付,触及其中延期可解约的条款,我想解约是否应该先发解约通知函解除合同,并停止后面还有分期尾款交付。这样合法合规吗?我该如何解约争取退回租金?
-
怎么给你提供租赁合同
-
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
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
21年我18岁在网上找一家教育机构,签了一个学业贷款合同可是对方只给了我一个视频软件却收了我12960元的贷款,这个害我欠款12960,然后我的学业还是没有提升,找对方公司退费,对方态度强硬不给退。那时候我还生病,没有经济来源他现在还要起诉我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