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一个驿站,房屋有纠纷,我们房租交到了六月底,然后那边纠纷的法官也和我们说房子可以到六月底,然后我们合同就签到了六月底的房屋使用权,现在新老板起诉我们说因为这个房子的纠纷,我们的合同不做数,判处我们返还七万的转让费和五千的利息 现在驿站也给不回我们了,我们应该怎么办,认栽吗还是再上诉一把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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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先确认事实和证据:对方起诉的要点、合同文本、支付凭证、纠纷法院的裁定及其法律依据,收集一切能证明你们已具备合法使用权的资料。 2. 法律路径评估:如果对方主张合同无效或转让费返还,需看你们与现任业主之间的实际约定及转让是否存在瑕疵、是否有不当胁迫、是否已明确告知纠纷影响等。若确有法院裁定允许使用至六月底,应以此裁定为依据,提出抗辩。 3. 上诉与抗辩策略:如果一审判决明显错误,且有新证据或法律适用争议,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重点是合同效力、使用权时间、转让费的性质及应否返还。 4. 对现状的应对:若财产已被处置,积极联系法院或执行人员,申请保全或延期执行,争取实际操作中的空间。 5. 风险控制与撰写意见:就你们的经营证据、付款记录、合同条款等,准备一份详尽的抗辩意见,强调合同有效并以使用权至六月底为基础的权利。 6. 具体下一步建议:尽快咨询律师团队,整理证据材料,评估一审裁定的法律要点,决定是否提起上诉及预备上诉的证据清单。回复于 2025-12-29 11:22:5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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