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15时20分左右废铁回收站来了三人说我们偷东西 情况是这个货是在一个月前卖的已经卖了一小部分现在大件都还过了一个月后那块地的老板来这里跟我们说是我们偷的要我们赔偿,这个货卖家偷我们是不知情的 这件事对我们买家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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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98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基本情况判断:若三人自称偷取并指向你们出售的货物,需厘清证据链。买卖 occurred一个月前,现地主或地头指控,需看货物来源、卖货合同、支付凭证、交接凭证等。 2、对买家影响:可能被认定为受害方的受骗方,若证据不足也可能涉及连带责任。建议先冻结相关货物的转让,避免再流转。 3、权利维护的初步做法:立即收集证明材料(交易凭证、仓库记录、出入库单、对方身份信息、视频监控),向调解机构或派出所备案,要求对方提供证据,必要时对方若无法举证可请求撤诉或驳回。 4、具体解决方案: - 启动内部核查,确认货物来源、卖家信息及支付轨迹, Tanill若存在代加工或转卖链条需逐级核对; - 若对方以物证要求赔偿,主张“卖家不知情且链条不清晰”,避免承担无直接因果的赔偿责任; - 通过司法调解或人民法院保全措施,防止货物继续流转; - 如确有损失,依据实际损失范围提出赔偿请求,避免超额赔偿。 5、温馨提示:尽量与对方达成书面和解,并明确认定货物来源与责任归属,必要时请就近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面谈。回复于 2025-12-28 17:36: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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