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十月份的时候在线下办理了以租代购手机每期还款925.88然后还9期,但是我是学生现在还了一期实在没能力还了,如果我中途归还设备他要求全部支付剩余租金,这个合法吗
律师回复
-
-
-
-
吴亮律师月帮助142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你现在遇到的问题属于以租代购合同中的提前归还情形,需看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利息、违约金及提前终止条款是否公平、是否有明示的全额剩余款项约定。 2 法律方向要点:一般情况下若合同约定可以提前终止并需支付剩余款项,债权人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租金,但应以合同条款为依据,且不应违反公平原则与消费者权益相关规定。若合同含有不公平条款,可能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进行调整。 3 解决方案:先请求对方提供清单,明确剩余金额、计算方式和利息;再与对方协商分期、减免部分费用,或提出先退还设备并以分期抵扣、延期支付等方案;如协商无果,可咨询本地消协或法院调解/起诉,主张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履约公平性。 4 重要提醒: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合同原件、通信记录、还款凭证、对方的书面回复,协商时尽量书面化。若确属不公平条款,后续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调整或解除合同。回复于 2025-12-24 08:12:35 咨询他 -
相似问题解答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以租代售的公寓合同,遇到开发商延期交付,触及其中延期可解约的条款,我想解约是否应该先发解约通知函解除合同,并停止后面还有分期尾款交付。这样合法合规吗?我该如何解约争取退回租金?
-
怎么给你提供租赁合同
-
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
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
21年我18岁在网上找一家教育机构,签了一个学业贷款合同可是对方只给了我一个视频软件却收了我12960元的贷款,这个害我欠款12960,然后我的学业还是没有提升,找对方公司退费,对方态度强硬不给退。那时候我还生病,没有经济来源他现在还要起诉我不还款